婺城首届“诗路”婺文化创意大赛开启
投稿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
今年年初,浙江省政府出台了《浙江省诗路文化带发展规划》,提出以“诗”串文为主线,以“诗”为点睛之笔,着力打造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之路、钱塘江之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
为进一步提升婺城区文化产业创意设计水平,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由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宣传部、婺城区文产办主办,婺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金华云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办,以“寻找造‘婺’者——诗路浙江,幸福婺城”为主题的婺城区首届“诗路”婺文化创意大赛正式启动。
大赛宗旨
围绕诗路文化IP,通过评选优秀创意设计项目和产品,汇聚创意设计资源,培育创意设计人才,展示创意设计成果,促进研学用紧密结合,加快推动诗路文化内涵的深化、价值符号的物化和创意设计成果的市场转化,积极引导创意设计贴近时代、融入生活、传播价值、服务人民,为婺城高质量建设“都市经济创新城”高品质建设“美好生活幸福城”双城战略,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婺城实践。
大赛主题
寻找造“婺”者——诗路浙江,幸福婺城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面向金华市范围内从事文化行业的文化企业、文化产业相关单位和专业人士、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等。
申报时间
2019年12月19日至2020年1月20日
报名阶段
1 . 召开大赛启动仪式
2 . 各相关主体做好各自条线上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文化企业参赛(征集作品不少于30个)。
3 . 报名征集时间:2019年12月19日-2020年1月20日;
4 . 报名地点:婺城区委宣传部文化科(区政府南楼947室)
5 . 联系电话:82330111,13738939258(沈女士)
6 . 报名方式:
参赛者提供原创作品(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予主办方指定报名邮箱(1033127080@qq.com),由主办方进行初步筛选。(报名参赛须在线提交下列申报材料:《文化创意大赛报名表》、企业经营基本情况(已注册企业)和相关证明材料等)
7 . 报名须知:
① 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比赛评选的依据;
② 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不涉及国家秘密,符合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导向;
③ 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取消参赛资格。
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填报的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评审阶段
大赛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依据严格的评选评审程序和评分标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评选评审。评选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
初评阶段
1 . 作品筛查(2020年1月21日-1月22日)
由婺城区文产办领导和婺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理事会对所有参赛作品按照征集方向要求进行初步筛查,剔除不符合要求的参赛作品。
2 . 初审评选(2020年2月4日暂定)
对设计效果图进行评选。大赛评委会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由4名专家评审和6名婺城区文产办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选,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办法,对参赛作品按类别进行初步评审打分。依据作品得分排名,评出30个入围的优秀作品。
3 . 公示
入围作品的设计效果图将在大赛指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如发现非原创作品,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终审阶段
1 . 最终评选(2020年2月11日暂定)
对实物作品、手板模型等进行评选(入选决赛选手可有500元/个项目补贴费用);终审评选采取现场路演评审(5分钟PPT演讲分享+5分钟提问互动)模式进行。由6名专家评审打分和20名大众评审加分的形式进行现场打分评选,其中专家采用百分制打分。最终按照大众评审得分占20%、专家评审得分占80%的比例计算参赛作品得分,评选出各类奖项名次。
2 . 颁奖仪式
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邀请领导、专家为大赛获奖选手颁奖并合影留念。
3 . 公示
决赛获奖作品将在大赛指定官网及微信平台公示,如发现非原创作品,经核实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作品类别
参赛组别(以下组别为主,如有调整以最终调整组别为准)
1 . 城市IP组
围绕金华深厚的婺文化和丰富的民俗遗产元素发挥想象,结合当下创建文明城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属于婺城的特色IP形象。
2 . 数字创意组
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数字文化创意软件、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制作、新型媒体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及网络原创艺术品或其他文化产品交易平台。
3 . 创意设计组
平面设计、服装设计、产品设计、工业设计、设计服务、设计平台。
4 . 动漫游戏组
漫画、动画、电子竞技、网络动漫、动漫舞台剧(节)目、动漫软件、动漫衍生产品开发、制作、出版、播出、运营和销售;游戏研发制作、出版、运营、服务及相关衍生产品。
5 . 影视开发保护组
以文学、影视、游戏、动漫、美术、工艺品、原创内容、传统文化、老字号、非遗等优质IP为核心资源,进行原创开发、保护、服务以及衍生品开发。
6 . 文化体育组
将文化元素、创意设计融入各类体育比赛、体育表演、体育服务、体育用品等行业中,使得传统体育产业及服务的形式和文化内涵更加丰富,推动项目的创新和增值。
7 . 广告传媒组
开发、搭建、运营文化信息的传播媒介,或以已有媒介为渠道,传播相关文化信息,进行相关开发及运营服务。
8 . 文旅礼品创意组
各类文化、旅游及其他礼品的设计创意及包装创意等服务。
要求:所有参赛作品均为原创设计,申报时须提交版权证明(含作品图片),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具体方案另定。
评分标准
1 . 初审
参赛项目交由4名专家评审和婺城区文产办领导小组进行现场评选初审,初审获取参赛评比资格的作品进入路演项目评审(选取前30个项目)。
2 . 终审
现场分2个评分组,专家评分组和大众评分组,专家评分组按照参赛单位的参赛项目(参赛作品)进行现场打分,其中专家评审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大众评审采用加分制打分。最终按照专家评审得分占80%、大众评审得分占20%的比例计算参赛作品得分,合计100分。
专家评分组和大众评分组应同时亮分。由工作人员纪录和统计。最终名次按综合得分排序,得分以综合得分为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不分组别。
作品要求
1 . 突出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体现诗路元素,具有一定的时代文化内涵、良好的艺术品位和当代审美情趣。
2 . 文创产品须提供已生产或打样的实物产品,可为单件或系列作品,要求制作工艺精湛、创意独到、设计新颖,在创作设计理念、用材用料、造型形态、工艺技术及应用设计上有所创新突破,每件(组)文创产品应附上设计说明,阐述作品的设计思路、理念含义和应用场景等(500字以内)。精品旅游线路方案须提供一份详细说明(VCR或PPT均可),包括方案名称、市场定位、线路规划、亮点特色、市场前景、可行性分析等。
3 . 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市场,集纪念性、艺术性、实用性于一体,具备一定产业开发价值,可量产或被工业化设备制造,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需要。
4 . 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设计,申报时须提交版权证明(含作品照片),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申报须知
1 . 参赛作品可以单位、个人或团队名义进行申报。职务作品、集体创作的作品以个人名义参赛的,需征得所属单位授权同意。
2 . 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申报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查和比赛评选的依据。
3 . 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的,取消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填报的信息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 . 参赛原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展示、出版、开发以及优先采购等权利。
5 . 参赛作品电子版材料请以“作品类别+作品名称”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033127080@qq.com。实物作品请提交至金华市永康街697号亚泰科技园五号楼二楼云朵网络。联系电话:13738939258(沈女士),18329003557(赵女士)。
奖项设置和项目扶持
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1个,奖金30000元;
二等奖3个,奖金10000元;
三等奖6个,奖金5000元;
入展15个,奖励2000元。
主办单位届时将召开颁奖大会。对发展前景良好的创意项目,推荐入驻诗路沿线地区相关文化产业园区进行孵化培育;推荐与相关银行和金融机构对接给予资金支持;将优先推荐作为文化产业项目进行扶持或推荐为天使投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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