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第二届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文创产品大赛
大赛投稿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0日
平潭——闽台合作的窗口,
国家对外开放的窗口;
她在坚守原生风貌中发展多元,
在与时俱进中树立国际视野;
她正以其鲜明而独特的姿态,
改变世人对海岛的美学定义。
当平潭的美遇上文创设计,
一场献礼国际旅游岛的文创大赛就此诞生。
如果你爱平潭,爱设计,爱生活,
这里将会是一个属于你的舞台。
基于平潭的鲜明风格进行文创产品设计,
将传统与现代的融合,风景与人文交织,
打破消费与创意的界限,
为产品赋予平潭的精神内核。
2020,我们再次起航,
为共同的热爱与创意而来!
大赛主题
大美平潭 创意青春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指导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
承办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赛事流程
1 . 作品征集期 (截止投稿时间:2020年10月10日);
2 . 专家初审;
3 . 网络票选与专家复审;
4 . 18强诞生;
5 . 总决赛暨颁奖仪式;
6 . 创意集市展览;
征集范围与类别
以“平潭好礼”为设计主题,向社会征选体现平潭旅游文化形象特色、兼具代表性和纪念意义的文创作品,打造符合游客审美的伴手礼品牌形象。赛后组织创意集市展览活动,转化一批有市场价值的参赛作品,面向群众、游客进行展卖,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文创作品与旅游伴手礼产业相衔接。
征集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
1 . 富有主题文化理念的创新工艺品;
2 . 具有日常生活用品功能的产品以及特色食品、特产的创意包装、组合等伴手礼;
3 . 富有城市文化特征的艺术品、工艺品、民俗用品;
4 . 绘画、漫画、插图等富有文化内涵和创作水准的、能与产品形式结合的文化作品。
作品内容要求
1 . 文化内涵。
突出文化导向和时代特征,注重传统文化和平潭旅游文化元素,将传统文化元素与时尚元素有机结合,既能呈现平潭旅游文化的深厚底蕴、传统特色,又能体现开放包容的国际化视野。
2 . 主题表现。
凸显传承与弘扬平潭优秀传统文化精髓的中心思想,创意独到,设计新颖,具有一定的时代内涵,酿好的艺术品位和当代审美意趣。
3 . 创意水平。
设计独特新颖,体现创意创新,拥有或可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在创作与设计理念、用材用料、造型形态、公益技术及应用设计上有所创新突破。
4 . 艺术表现。
制作工艺精湛,造型色彩等舒适、美观、协调,具备较高的艺术性、观赏性、趣味性,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的审美要求。
5 . 产业价值。
贴近生活、贴近市场、适应人性化需求,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能够满足市场需要,具备一定产业开发价值,并符合各界的采购能力,可应用于现实生产生活,引领该领域发展趋势。
作品方向
本届征集作品范围涵盖文化创意旅游产品、文博创意产品、非遗文创开发、工艺创新产品、城市IP五个类别。
1 . 文化创意游产品
A类:景区主题旅游纪念品:以平潭将军山、石牌洋、蓝眼泪等平潭旅游景区为元素的各类纪念品、纸质印刷品、木制玩具、木器、银器、茶具、竹水手工制品、布艺等。
B类:特色食品、海鲜及农产品创意包装、组合等伴手礼。
2 . 文博创意产品类
以平潭海洋、海防博物馆、纪念馆及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为依据,充分体现平潭海洋、人文地理文物的内涵和信息,作品的题材、材质、工艺不限。
3 . 非遗文创开发产品
A类工业产品设计:以平潭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原型,设计家具、餐具、厨具、寝具、灯具、收纳、摆饰、公仔、文玩具及各类服饰配件等生活用品,不限材质;自有选择搭配成单一或系列套组皆可,作品须具量产可行性,人围作品需提变量产分析及实体样品。
B类平面装帧设计:以平潭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创作原型,印刷、书籍、插画、包装、绘本等应用设计,可结合符号、图片和文字,透过多种方式创作,不限风格及材料,电脑绘图或手绘创作;单一或系列作品皆可,如为手绘作品需提变原作。
4 . 工艺创新产品
工艺雕刻、工艺陶瓷、工艺织绣、工艺印染、工艺织毯、工艺编织、漆器工艺、金属工艺、首饰工艺、漆艺、瓷器等创新产品。
5 . 城市IP
含IP形象及IP衍生品,围绕平潭国际旅游岛岛内某一区县、街区、村镇特色设计推广IP形象,作品需有完整的设计理念且具有创意,提交的作品单一或系列皆可,参赛者需绘制品牌形象的三视图(含正面、侧面、背面),井设计三个或三个以上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萌化有趣表情及肢体动作等);以IP形象衍生的挂画、海报、手装、明信片、书签、雨伞、手帐本等(形式不限)。
注意事项
1 . 参评作品必须实名投稿,杜绝抄袭,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井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2 . 参评作品须单独填写报名数据井上传作品图文件。作品图片、设计说明、影片中均不得体现作者及企业名称,否则视为废件。
3 . 同一件作品只能报单一类参评,重复投稿仅以第一次投稿为准。
4 . 参评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存档资料。邮寄时请善包装,如在寄送途中有所损坏,由投寄人负责。
5 . 凡报送作品参评者,即视为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参赛作品在参加本次赛事之前参与过其他赛事的,允许参与本次赛事,但参蹇者保证其享有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参赛者承担,与赛事承办方、主办方无关;参赛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其书面认可,活动及活动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所涉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比赛有版权和创作要求的各项规定。
评委介绍
陈其端:厦门集美大学美术学院院长
李双:福州大学工艺美术学院副教授视觉传达设计系主任
黄旭曦: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副教授 硕士研究生导师
胡绳: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余小燕:平潭时报社副刊部主任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名,税前奖金2万元,及证书奖杯;
二等奖 2名,税前奖金1万元,及证书奖杯;
三等奖 5名,税前奖金5000元,及证书奖杯;
入围奖 10名,税前奖金3000元,及证书奖杯。
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通过网上在线征集,参赛者可在9月1日后通过平潭综合试验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大赛官网报名及上传投稿作品。
参赛作品知识产权说明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凡主动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经对所提交的作品知识产权问题作如下不可撤销之声明:
1 . 参赛者保证对自行提交的参赛作品享有独立、完整的知识产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
2 . 参赛作品在参加本次赛事之前参与过其他赛事的,允许参与本次赛事,但参赛者应保证其享有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相关权利,若因重复参赛引起任何纠纷,均由参赛者承担,与赛事承办方、主办方无关;
3 . 参赛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须注明来源,并取得权利者书面认可,大赛组委会只负责考察作品本身的质量,作品内容内所涉及的版权问题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4 . 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与本次大赛,视为同意一旦所投作品获得大赛奖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入围奖),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于大赛承办方所有,承办方有权使用获奖作品一切商业用途,且具有排他性;参赛者一经提交参赛作品,视为承诺与大赛承办方达成关于此条知识产权归属的有效要约,不得违约。
5 .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参赛者资格,收回奖杯证书: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其他作品的知识产权。
6 .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声明
1 . 大赛组委会拥有活动最终解释权。
2 . 所有参赛作品组委会拥有出版权、展览权。
3 . 请参赛者监护人认真阅读以上参赛细则,参赛者一经提交参赛作品,视为承诺与大赛承办方达成关于遵守以上参赛规则的有效要约,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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