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明珠 璀璨盛唐”西安博物院文化创意大赛由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西安博物院主办、西安恒沙金栗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承办,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促进会、西安市文化创意产业协会等单位协办。
西安博物院将借助本次文创大赛,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西安博物院考察调研期间,强调指出:“一个博物院就是一所大学校。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在传承祖先的成就和光荣、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同时将基于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全国博物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单位通知》要求。通过西安博物院丝路文化、盛唐文化、祈福文化、非遗文化的深厚文化资源,充分发掘和利用西安博物院馆藏文物与资源,实现传统与新时代下的需求相结合,激发创意设计灵感,创新性发展,培育新生代原创力量,引导创意设计贴近时代、融入生活、服务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生活化的创意设计产品,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在品味西安博物院的同时把文创产品带回家。


国内外合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非法人组织、公民或上述主体之间组成的团队。


作品须以西安博物院馆藏文物、丝路文化、盛唐文化、祈福文化、非遗文化为元素基础,充分发挥创作者优势,创作具有创意性、新颖性、实用性、美观性的优秀文创作品,推动西安博物院文创产品新高度,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创新突破。
投稿注意事项:1、需在官方网站注册账户(www.daqinip.com)上传主创团队个人资料(个人或者工作室)或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证件与主创团队名单与身份证信息)。
2、作品图片。每个作品提供主要平面图,可辅以手绘图;方案类不少于4张图片,其中高精度效果图不少于2张,并填写作品创作说明(创作理念、思路)。
3、简要设计说明,形式不限。
4、作品图片资料要求:单张图片原大应在300dpi以上CMYK格式;所有图纸应逐个提供高精度jpg格式文件。
5、本次大赛一律免收参赛费。
参赛须知:一、参赛者保证,其参加本次创意大赛而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参赛作品”)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并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知识产权,该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二、本次创意大赛系参赛者自愿参加,参赛作品自提交之日起,即视为许可组委会或者组委会指定的平台投稿平台展示参赛作品,使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汇编、展示、信息网络宣传传播等。
三、参赛者严格遵守本次创意大赛规则,如因参赛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并赔偿大赛组委会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如出现上述责任,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或取消其所获奖项及追回奖品的权利。
四、参赛作品属于已上市既有产品的,参赛者需提前向组委会提出说明以便更好合作,参赛作品的版权归投稿人所有,如后续合作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作协议,未提出书面说明的参赛作品按参赛须知其他条款执行,参赛者可就“进入复赛以及获奖”的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推广,但宣传内容不得损害主办方的任何权益。
五、进入复赛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主办方可选择性的与参赛者签约成为合作伙伴,共同合作推进创意产品的成果转化事宜。
六、参赛者自愿接受本须知条款的约束,本须知之条款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大赛组委会。